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又是一個請多多指教

因為一些原因,所以我,呃...又換新手機了:
對,就是iPhone,這世上兩大邪惡電腦公司之一所做出來的產品。



其實也不用介紹什麼,反正大家都知道iphone好在哪裡麻煩在哪裡,而且不是專家的船長我只知道怎麼玩它不太清楚怎麼評論它。總之呢,這支手機會跟著我好一陣子了。

既然要相處多時,那麼就一定要好好地打扮一下帶出門才有面子,因此我買了一個矽膠的軟殼保護套:
為了避免廣告鹹魚,我只讓大家看看這套子長什麼樣,就不說它是哪個品牌做的了。

而在好幾間的商場裡挑來挑去最後選擇了這一款,原因無它,就是這個可媲美安潔莉娜裘莉(?)的美背:
沒錯,有聽音樂的朋友們相信都會有這種困擾,耳機線不知道該怎麼收才好,纏在手機上不美觀,多買一個收線圈似乎又佔地方,所以這款保護套,便是把收線圈直接附加在保護套上,這樣子既美觀又實用。除此之外,這號稱「買一送二」的保護套,除了收線圈外,本身又附了一個吊飾孔,讓這隻狼愛瘋也晉升為耗子尾巴行列的一員,可真說是一舉數得啊:

不過呢,這麼實用的保護套還是有它的困擾在,因為多了這塊背的關係,使得本身就很大隻的iphone變得更壯碩了,放在口袋裡要不注意到它的存在還真是有點困難。

另外,iphone本身設定為「接上耳機之後,接聽電話也是透過耳機」所以聽音樂聽到一半有人打電話來,那麼系統就會直接讓你從音樂轉變成鈴聲,接聽後對方的聲音就會從耳機傳來,這聽起來是個不錯的功能,但是如果把耳機線纏好收在包包裡的時候,接電話就得變成「先把耳機線拉出來,接在耳朵上再接聽」那麼這有吊飾尾巴又有耳機線會讓你我纏綿在一起的設計就會讓人手忙腳亂了。(其實最簡單的方法是把耳機線拔掉就可以用聽筒接聽了,只是我覺得這樣插插拔拔會損害耳機孔)


除了這個缺點讓我有點詬病之外,其實也就沒什麼好挑剔的了(笑)


穿好衣服的狼愛瘋模樣:


跟前輩十文字的合影,可說是手機越用越大隻啊:


之前本來才說希望十文字能陪伴我度過下一個五年的,結果不到一年就換了新手機,果然在這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純情已經不符潮流了(?)總而言之呢,請多多指教了狼愛瘋!



2010/07/12 如果充電時正好有人來電,那就更容易手忙腳亂了呢

沒有留言: